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新政發(fā)〔2023〕27號)等有關規(guī)定,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對新疆伊吾縣綠源銅礦勘探(二)探礦權進行公開拍賣?,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基本情況
1.委托人:哈密宏源資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
2.委托交易標的名稱:新疆伊吾縣綠源銅礦勘探(二)
3.拍賣起始價:5566.06萬元。
4.銀行競買保函:1000萬元。
5.增價幅度:10萬元。
6.轉讓方式:拍賣轉讓。
二、競買人資格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營利法人。
2.獨立法人,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買。
3.未被列入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4.未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jīng)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jīng)營單位”。
5.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6.具備與申請競買標的相適應的實力條件:提供在公告期內不低于1000萬元的銀行存款資金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交易的時間、地點
1.公告時間: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1日。
2.報名時間: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1日18:00止(法定節(jié)假日不辦理報名事宜)。
3.申請報名方式:線下報名
4.拍賣時間:2025年9月22日11:00。
5.交易平臺: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6.拍賣人: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7.拍賣地點:烏魯木齊市城北大道1299號樂天孵化園南區(qū)G12幢交易大廳。
四、申請報名方式
1.意向競買人應在公告期內持競買人資格條件相關資料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到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辦理報名手續(xù)。
2.報名地點:烏魯木齊市城北大道1299號樂天孵化園南區(qū)G12幢2樓
3.資格確認:意向競買人提交報名材料后,拍賣人進行資格審查,符合競買人資格條件要求的,出具《報名資格審核通知書》,意向競買人可簽訂和獲取拍賣文件及相關資料,在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9月21日18:00)前提交符合要求的銀行競買保函后,憑拍賣人出具的《競買資格確認書》取得競買資格,成為競買人(如有提供虛假材料和不實承諾等情形的將被取消競買資格)。
4.競買人成為買受人時,競買人足額繳納拍賣傭金、繳清轉讓價款或與委托人簽訂《轉讓合同》。競買人有違約行為的,按規(guī)定和約定處理。
五、確定買受人的標準和方法
1.本次拍賣轉讓采用增價拍賣。
2.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買受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買受人。
3.拍賣成交后的買受人應與委托人、拍賣人在拍賣現(xiàn)場簽訂《成交確認書》。
4.結果公示:成交結果在相關網(wǎng)站進行公示。
六、風險提示
1.競買人申請一經(jīng)受理后,即視為競買人對拍賣標的的技術資料和參與競買的有關文件全部查閱并認可。
2.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fā)具有較高的投資風險,競買人需作出科學的分析和決策,謹慎投資,風險自負。
3.本次拍賣標的以現(xiàn)狀轉讓。
4.競買人在參與競買前,應實地踏勘調查(委托人和拍賣人不統(tǒng)一安排現(xiàn)場踏勘),真實了解存在的風險情況,可能面臨標的周邊存在土地和林地無法流轉的風險;因礦區(qū)山高坡陡,存在交通中斷,礦產品無法外運的風險;礦區(qū)周邊可能存在矛盾糾紛導致無法正常生產的風險。以上存在的風險導致礦山無法勘探開采的,其相應損失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買受人須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環(huán)境保護、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等法定義務,按經(jīng)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fā)利用。
6.買受人在進行勘探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城市規(guī)劃區(qū)、林地、草地等相關規(guī)定,并按要求施工??碧介_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買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買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7.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水、電、道路、環(huán)保、安全、基礎設施等事宜由買受人自行自費解決,因產業(yè)政策調整、重大基礎設施規(guī)劃建設、技術標準要求不達標等因素導致相關部門手續(xù)無法辦理,使礦山無法開采的,其相應損失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競買人應充分考慮,慎重決策。
8.買受人自行解決礦山水、電、路的配套和涉及到的鄉(xiāng)村或村民的有關山、林、水、土地的補償?shù)葐栴},并承擔相關費用,因建設所需的生產和生活設施,要按規(guī)定辦理用地手續(xù)。
9.礦山關閉后,買受人按程序注銷礦權,必須在礦山關閉后3個月內自行拆除生產和生活設施,不作任何補償,買受人須按規(guī)定履行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土地復墾、生態(tài)恢復治理等義務。
10.競買人自行向稅務部門了解相關的稅費問題,成交后涉及的所有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11.標的現(xiàn)有的技術資料與實際情況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資風險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競買人應認真了解相關情況、閱讀相關資料,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該標的,不得以礦產資源勘查報告中的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發(fā)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委托人提出退款、索賠、延長勘探開采期限等要求。
12.買受人必須自行依法申請辦理礦山的用地、用水、用電、水土保持、公路、環(huán)保、林地使用、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手續(xù),委托人對辦理上述手續(xù)不作任何承諾,若上述手續(xù)未能完成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拍賣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競買人應充分考慮存在的風險。
13.買受人必須組織進行土地復墾方案、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恢復方案的編制工作,并提交相關部門審查,審查合格后方能作為申請采礦權登記的要件。若上述工作方案未能通過審查,導致采礦許可證不能辦理的,委托人、拍賣人均不承擔責任,競買人應充分考慮存在的風險。
14.因國家產業(yè)政策變化帶來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15.結合國家綠色礦山建設的要求,買受人按照綠色礦山標準推進新建礦山設計和建設,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和責任。
16.買受人在對礦山進行開采運輸時,如使用村集體道路運輸,買受人需對道路進行修復和維護。
七、對拍賣探礦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轉讓合同》簽訂前,對拍賣過程產生的異議,由拍賣人予以澄清。在《轉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
八、失信聯(lián)合懲戒提示
1.競買人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lián)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買受人違約,競得結果無效,將其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名單并承擔1000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委托人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
(一)買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及不能如期按規(guī)(約)定繳納拍賣傭金等相關費用的;
(二)在拍賣結果公示無異議后,買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10個工作日內與委托人簽訂《轉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轉讓價款的;
(三)買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
(四)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五)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內容
1.公示期間無異議的,買受人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應與委托人簽訂《轉讓合同》。按照《轉讓合同》約定繳納轉讓價款后,買受人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辦理探礦權等變更登記。
2.本次轉讓公告相關信息同時在公告中相關網(wǎng)站發(fā)布。轉讓信息如有變更,將發(fā)布更正公告,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3.本次探礦權轉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拍賣文件。本次轉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拍賣人負責解釋和通知。
4.本公告中涉及的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5.本公告中涉及的資金幣均為人民幣。
6.本次探礦權拍賣轉讓事宜可瀏覽: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zc.gpai.net/zc/
新疆礦業(yè)網(wǎng)http://www.fbb.org.cn/
7.監(jiān)督及咨詢電話
監(jiān)督電話:13899334881
咨詢電話:0991-4846078
郭女士18690817790
張先生13009618339
哈密宏源資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
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