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號:吉自然資示〔2025〕2號)
2025年4月25日,阿勒泰地區(qū)采礦權出讓(ADKYQ〔2025〕17號)公告吉木乃縣喀爾交鎮(zhèn)科克阿德爾建筑用砂礦采礦權在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以掛牌方式出讓成交。根據《礦業(yè)權出讓交易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掛牌出讓交易結果公示如下:
一、中標人/競得人
名稱:吉木乃縣產城融合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
場所:新疆阿勒泰地區(qū)吉木乃縣文明北路44號(第三藥店南側50米)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654326MA79LKRA09
二、成交時間、地點
時間: 2025年04月25日
地點: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吉木乃縣喀爾交鎮(zhèn)科克阿德爾建筑用砂礦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位于吉木乃縣城112°方向90km處
面積:0.1129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拐點 |
X (起標高) |
Y (止標高) |
礦體標識 |
面積標識 |
1 |
5223198.90 |
29497730.26 |
||
2 |
5223226.00 |
29497395.36 |
||
3 |
5222891.35 |
29497365.30 |
||
4 |
5222864.25 |
29497700.20 |
||
* |
618 |
604 |
資源儲量:40.16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618米至 604米
資源開發(fā)利用情況:在開發(fā)利用過程中存在資源儲量變化帶來的風險。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其相關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區(qū)塊資源前景、品質等出具的保證。競買申請人應充分了解出讓勘查區(qū)塊的現狀、地質成礦條件及土地、林權、地表附屬物、道路、廢土廢渣占地堆放、社群關系等影響開采作業(yè)的外部條件,自行評估投資風險。競買申請人參與競買,即視為競買人對出讓區(qū)塊的現狀與潛在風險已有清晰認知并自愿承擔所有風險。一旦競得,簽訂《采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后,競得人不得以資源儲量、品質、勘查開采條件等因素為由對成交結果、簽訂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或提出退款、索賠、延長勘查開采期限,退還交易服務費、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等要求。
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guī)、相關礦業(yè)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環(huán)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規(guī)條例執(zhí)行。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地、草地等相關規(guī)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勘查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擬出讓年限:2年
起始價:55.23萬元
四、采礦權成交價及繳納時間、方式
成交價:125.23萬元
繳納時間:
繳納方式:一次性繳納
五、申請辦理采礦登記的時限
60
六、對公示內容提出異議的方式及途徑
公示時間: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14日
對掛牌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方式提出,逾期沒有提出異議的,將依法準予辦理采礦權登記。 出讓人聯系人:劉女士 咨詢電話:0906-6184989 交易平臺聯系人:楊先生 聯系電話:0906-2195315
七、其他內容
一、掛牌項目成交明細表: 1、采礦權名稱:吉木乃縣喀爾交鎮(zhèn)科克阿德爾建筑用砂礦采礦權 2、地理位置:吉木乃縣喀爾交鎮(zhèn)科克阿德爾建筑用砂礦位于吉木乃縣城112°方向90km處,行政區(qū)劃隸屬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吉木乃縣管轄。 3、拐點坐標: X Y 01,5223198.904, 29497730.264 02,5223226.002, 29497395.359 03,5222891.350, 29497365.295 04,5222864.251, 29497700.200 4、礦區(qū)面積:0.1129平方千米 5、競得人名稱:吉木乃縣產城融合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 6、競得人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區(qū)吉木乃縣文明北路44號 7、成交價:人民幣¥1252300元(大寫:壹佰貳拾伍萬貳仟叁佰元整)。 二、成交時間:2025年4月25日 三、成交地點: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四、公示期:10個工作日(自2025年4月28至2025年5月14日止)。對掛牌結果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方式提出,逾期沒有提出異議的,將依法準予辦理采礦權登記。 五、申請辦理礦業(yè)權登記的時限 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要求。
本公告在 吉木乃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新疆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
新疆阿勒泰地區(qū)吉木乃縣國土資源局
2025年4月28日